文学翻译不可缺失基础研究
来源:
|
作者:law-100
|
发布时间: 2015-03-24
|
198 次浏览
|
分享到:
翻译问题多多,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我这里不说市场经济、出版机制等客观原因,因为这些原因并不关涉根本。我想说的是译者的主观原因。在众多的主观原因中,译德的缺失不是这里要讨论的问题,大量的低水平重译也不值得我们多费笔墨口舌。我这里要说的是翻译理念的混乱和基础研究的缺失,这是一般文学翻译中两个至为重要,但又很容易被忽略的学术问题。
翻译问题多多,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我这里不说市场经济、出版机制等客观原因,因为这些原因并不关涉根本。我想说的是译者的主观原因。在众多的主观原因中,译德的缺失不是这里要讨论的问题,大量的低水平重译也不值得我们多费笔墨口舌。我这里要说的是翻译理念的混乱和基础研究的缺失,这是一般文学翻译中两个至为重要,但又很容易被忽略的学术问题。
时至今日,文学翻译理论犹如文学理论早已是五花八门。从信、达、雅到意译或直译,再到神似或形似或神形兼备,乃至化境或误读之说,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归根结底,翻译是将文本从一种文字移植至另一种文字,因此译者通晓两种文字乃至多种文字是较为基本的硬道理。但事实上单凭语言是不够的。文学翻译毕竟不是简单的文字翻译。文学,尤其是文学**,其风格、意境往往不是词典可以解决的,更令翻译机器望洋兴叹。那么,如何才能把握原著风格、意境并尽可能使之与译文接近?这便要求我们解决作为基础的案头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也许我们可以暂且忘掉林林总总的翻译理念,却不可以不对原著作一番基础研究。在此,我不妨举例说明。
**个例子是较为遥远的莎士比亚悲剧。哈姆雷特等在译者们的带领下走遍世界各地,声名远播,成为优柔寡断、郁郁寡欢的代名词。然而,英国莎学专家宝琳·基尔南经过多年的悉心研究,认为莎士比亚为迎合世风、招揽观众,在其悲剧中安插了大量逗人发笑的各色佐料,甚至咸湿撩人的性指涉。而这些由文艺复兴推动的喜剧因素却未能在多数中译莎士比亚悲剧中体现出来。当然,这是一个极端的例子,或可说明文学翻译的难度。
**个例子是近在我们眼前的杨绛先生,她在翻译《小癞子》和《堂吉诃德》之前阅书无数;翻译之中又临渊履薄、战战兢兢,每天较多只译五六百字;之后则反复修改。而《小癞子》这个译名正是她遍索所有,从原本冗长的《托尔梅斯河边的小拉撒路》书名化来的。拉撒路是中世纪神学著作中出现过的一个人物形象,他不仅是个流浪汉,而且满头生疮。小拉撒路正是他在16世纪的一个化身。“小癞子”既形象又好记,声形兼备、神形兼备,却具有明显的历史指涉,是文学翻译中难得的范例。我辈不及。
顺便说一句,由于没有****的“信”,也便有了“似”。而“形似”、“意似”、“神似”又往往难以兼顾。因此,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只有认真的译者知道个中艰辛,甚至自叹功力不逮。同时,只要没有法律规定,也只有每个译者才有权选择自己以为较高的境界。因此,笔者出于译事艰辛且无有穷境,时常玄想那样一种可能:后人在匡正前人成果的基础上继承并尽可能集众家之长以臻完善,却不是重建庙宇、再造金身或避之犹恐不及。当然,说明和注疏是必不可少的,否则便有猎美,乃至抄袭、剽窃之嫌。从这个意义上说,名著不但可以重译,而且应当重译。如若基尔南的研究成为莎学界的共识,那么莎士比亚悲剧就该适当重译。问题是原著只有一种,任何重译都应当以尽量接近这一种、这一个世界为目的,而非自我作古或片面强调寸长尺短。